2022年度
徽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二)依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三)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四)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罪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徽县人民检察院是部门预算编制单位。中央政法编制人数28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25人,聘用制书记员13人。单位共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直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决算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28.6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4.5万元,下降11.02%,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外出办案次数减少、经费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916.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8.07万元,占95.80%;其他收入38.46万元,占4.2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77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42万元,占79.16%;项目支出162.29万元,占20.8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79.2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43.48万元,下降4.71%,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外出办案次数减少、经费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0.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1.31万元,下降19.67%。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外出办案次数减少、经费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名公务员退休,一名公务员调出本单位,导致减少2名公务员,因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3.06万元,支出决算为65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名公务员退休,一名公务员调出本单位,导致减少2名公务员,因此公共安全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58万元,支出决算为3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27万元,支出决算为2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53万元,支出决算为3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名公务员退休,一名公务员调出本单位,导致减少2名公务员,因此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7.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1.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5.56万元,下降19.02%,2022年一名公务员退休,一名公务员调出本单位,导致减少2名公务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86.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73万元,下降23.02%,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外出办案次数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电费、水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0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73万元,下降23.0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外出次数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万元,下降50.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会议数量,提高会议质量,提倡使用电子文档材料,利用线上资源等方式开展培训工作,从严审批外出培训。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5.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4.50万元,支出决算为34.5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5万元,下降32.69%,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外出次数减少,公车基本都是更新换代的,维修大修次数少,支出少;疫情原因公务接待一般都在食堂完成。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在2022年无出国培训计划,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为我院在2020年和2021年无出国培训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4.50万元,支出决算为34.5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5万元,下降32.69%,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外出次数减少,公车基本都是更新换代的,维修大修次数少,支出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17.98万元,支出决算为17.98万元,决算数等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万元,下降27.73%,主要原因是2021年购置越野车,2022年购置轿车,支出数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6.52万元,支出决算为16.52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5万元,下降37.37%,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外出次数减少,公车基本都是更新换代的,维修大修次数少,支出少。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在2022年度因疫情原因没有产生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我院于2020年和2021年无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徽县人民检察院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了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完成情况的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附件2:2022年度徽县人民检察院绩效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7.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4.25万元,执行数为137.16万元,完成预算的70.6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分析-数量指标:完成案件数量1000件,产出指标分析-质量指标:统一业务应用软件模板验收合格率98%,产出指标分析-时效指标:检察宣传完成5次;二是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保险基金年结余率0%,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政府采购规范性100%,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节约率0,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完成率100%;三是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打牢群众工作基础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在预算编制上还不够精细,导致预算执行指标偏离;二是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在资金管理上强化责任意识,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二是加强财务内控制度管理。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6.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12万元,执行数为25.12万元,完成预算的83.4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分析-数量指标:完成案件数量1000件,产出指标分析-质量指标:统一业务应用软件模板验收合格率98%,产出指标分析-时效指标:检察宣传完成5次;二是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保险基金年结余率0%,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政府采购规范性100%,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节约率0,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完成率100%;三是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打牢群众工作基础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产出指标分析-数量指标中完成案件量多。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今后将加强资产管理制度;二是今后将提高结案率及办案业务能力。
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度单位通过自评,形成了绩效自评报告《2022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
附件3:2022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根据有关要求,我院确定开展部门绩效评价的项目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
附件4: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