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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决算

徽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时间:2023-02-17 11:36:3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徽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 单位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徽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对中共徽县委和上级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中共徽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接受徽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2.根据县委、上级检察院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全院检察工作方针、任务,并组织实施监

3.经上级检察院决定需要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的侦查。

4.对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依法审查决定是否批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6.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7.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8.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管理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9.按照上级院要求,实施检察技术工作。

10.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和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其他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司法实践方面中遇到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11.根据上级要求,按照《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规定,依法管理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人员。

12.根据上级院要求,负责本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13.负责上级院交办及其它应由徽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我院内设四部一室,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913.5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2年预算增加141.93万元,增长18.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人均标准增加,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增加,结转2022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1.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2.09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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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913.5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851.4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81.02万元,增长1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当年财政拨款(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公共安全支出709.2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5.0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54.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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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1.4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691.8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5.37万元,增长10.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人均标准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59.6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5.65万元,增长10.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设施维修经费增加。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设施维修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38万元,下降10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43.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4.00万元,下降18.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院按照财政部规定,严格执行财政对于“三公经费”的中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厉行节约。

4.培训费0.01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31万元,下降99.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0-2022年财政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通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相关支出。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经费预算60.0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5.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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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06.8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8.41万元。增长2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招录公务员2名,人员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9.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9.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045.4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059平方米,价值65.26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价值121.68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21.68万元。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49.0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3年计划征收14.2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本部门选定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作为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重点项目,项目名称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作为中央财政保障中部和西部公检法司的政法经费,主要分为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两类。用于保障本部门检察信息化建设、司法办案装备建设、综合保障装备建设、司法警察装备建设、及通用常规装备建设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立项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及财政部印发的《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办法(试行)》的文件。

实施主体:徽人民检察院

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实施计划:2022年9-12月,申请项目预算;2023年1月,项目开始实施;2022年12月,开始项目绩效测评。

年度预算安排: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和“维修费”拨款资金149万元

预期总体目标:以检察业务工作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强化经费保障、强化科技装备保障、强化基础设施保障、强化后勤务保障为着力点,全面提升检务保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2022年本预算单位对纳入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其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3个,分别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和“维修费”。涉及省级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9.65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3个,涉及159.65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00%。

(二)2023年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设施维修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涉及财政支出159.65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159.65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00万元。2023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有关事务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监狱、劳教、国家保密、缉私警察等。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反映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徽县人民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反映检察事务的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徽县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徽县人民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反映徽县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5、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9、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30、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1、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32、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3、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4、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5、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36、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7、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5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5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57、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58、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59、资本性支出(类)公务用车购置(款):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徽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02月16日

 

附件:1.徽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表

2.徽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1

表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851.4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教育专户核算


四、公共安全支出

771.35

五、事业收入


五、教育支出


六、上级补助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经营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2.54

九、其他收入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

35.07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54.59



二十一、粮油物资事务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四、预备费




二十五、其他支出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三十、抗疫特别国债还本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851.46

本年支出合计

913.55





十、上年结转

62.09

二十九、结转下年


十一、上年结余








收入总计

913.55

支出总计

913.55


表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

1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851.46

   经费拨款

840.76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10.70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

10.70

       本年收入合计

851.46











十、上年结转

62.09

   财政性资金结转

62.09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转

62.0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结转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结转


   非财政性资金结转


   教育专户结转


十一、上年结余


   财政性资金结余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余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结余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结余


   非财政性资金结余


       收入合计

913.55


表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年结转

**

1

2

3

4

总计

913.55

691.81

159.65

62.09

[204]公共安全支出

771.35

549.61

159.65

62.09

[20402]公安

5.00



5.00

[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00



5.00

[20404]检察

766.35

549.61

159.65

57.09

[2040401]行政运行

533.28

533.28



[204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16.74


159.65

57.09

[2040450]事业运行

16.33

16.33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2.54

52.54



[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51.89

51.89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1.89

51.89



[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65

0.65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65

0.65



[210]卫生健康支出

35.07

35.07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5.07

35.07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

20.56

20.56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

14.51

14.51



[221]住房保障支出

54.59

54.59



[22102]住房改革支出

54.59

54.59



[2210201]住房公积金

54.59

54.59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合计

一、本年收入

851.46

一、本年支出

851.46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851.4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709.26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2.54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

35.07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54.59



(二十一)粮油物资事务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四)预备费




(二十五)其他支出




(二十六)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七)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八)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二十九)抗疫特别国债还本支出






收  入  总  计

851.46

支  出  总  计

851.46


表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总计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1

2

3

4

5

6

7

8

9

10

[501089]徽县人民检察院

851.46

851.46

691.81

159.65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1

2

3


总计

851.46

691.81

159.65

204

公共安全支出

709.26

549.61

159.65

20404

检察

709.26

549.61

159.65

2040401

行政运行

533.28

533.28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59.65


159.65

2040450

事业运行

16.33

16.3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2.54

52.54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51.89

51.89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1.89

51.89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65

0.65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65

0.65


210

卫生健康支出

35.07

35.07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5.07

35.07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0.56

20.56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4.51

14.5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4.59

54.5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4.59

54.5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4.59

54.59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

**

1

2

3


总计

691.81

604.75

87.06

301

工资福利支出

603.71

603.71


30101

基本工资

211.22

211.22


30102

津贴补贴

139.37

139.37


30103

奖金

24.34

24.34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1.89

51.89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9.46

19.46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4.51

14.51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75

1.75


30113

住房公积金

54.59

54.59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86.58

86.58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87.06


87.06

30201

办公费

34.26


34.26

30211

差旅费

26.66


26.66

30228

工会经费

0.92


0.92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4.97


24.97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25


0.25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4

1.04


30305

生活补助

1.04

1.04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三公”经费

会议费

培训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

1

2

3

4

5

6

7

[501089]徽县人民检察院

60.00



43.00

17.00


0.01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1

2

3


总计

106.81

61.17

45.64

1

[30201]办公费

48.26

34.26

14.00

2

[30202]印刷费

0.50


0.50

3

[30205]水费

5.00


5.00

4

[30206]电费

2.00


2.00

5

[30207]邮电费




6

[30208]取暖费

2.00


2.00

7

[30209]物业管理费




8

[30211]差旅费

32.65

26.66

5.99

9

[30213]维修(护)费

11.15


11.15

10

[30215]会议费




11

[30218]专用材料费




12

[30229]福利费




13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00


5.00

14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25

0.25


15

[31002]办公设备购置





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

1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表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

1

2

3

4


























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附件2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单位名称

徽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强亚玲

联系电话

15378048505

单位职能

依据

200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厅字〔200932号文件),完善了“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进一步提高政法经费保障水平。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办案经费和装备经费等。

职能概述

徽县检察院是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和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对公安机关和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依法审查起诉;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对执行刑事判决、裁定和监管机关的活动实行监督,并对审判机关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负责办理刑事抗诉、民事行政提请抗诉工作;受理报案、控告、举报、申诉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负责检察机关的检察枝术工作;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检察宣传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负责开展与检察业务相关的调研工作,提出司法建议;负责其它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近三年单位职能是否出现过重大变化

变化内容


单位基本信息

直属单位包括


内设职能部门

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编制人员数

实有在职人数

行政编制人数

事业编制人数

编外人数

28

25

25



单位基本制度建设情况

财务管理 预算管理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重点工作管理 资产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政府采购管理 合同管理 工程建设管理 档案管理

上年预算情况(万元)

预算批复数

预算调整数

实际支出数

执行率

年末结转结余

656.44

858.90

817.15

100.00

62.09

当年预算构成(万元)

单位收入预算

单位支出预算

上级财政拨款

851.46

人员经费

630.89

本级财政安排


公用经费

60.92

其他资金


项目经费

159.65

收入预算合计

851.46

支出预算合计

851.46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部门管理

资金投入

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

=100%

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

=100%

“三公经费”控制率

=100%

结转结余变动率

=0%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健全

资金使用规范性

规范

采购管理

政府采购规范性

规范

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规范性

规范

人员管理

在职人员控制率

=100%

重点工作管理

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性

健全

履职效果

部门履职目标

起诉后法院判决无罪率

=10%

部门效果目标

办案业务能力

有效提高

服务对象满意度

侦查监督工作满意度

=98%

社会影响

单位获奖情况

能力建设

长效管理

中期规划建设完备程度

完备

人力资源建设

人员培训机制完备性

完备

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完备性

完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预算单位

徽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名称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本级)

一级项目名称

执法办案费

二级项目名称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本级)

项目类型

专项工作经费

资金用途

业务类

资金性质

一般公共预算

项目分类

新增项目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5.00

其中:中央补助安排


省级财政安排

35.00

年度绩效目标

通过绩效全面评价分析检察业务为综合保障经费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情况,单位进一步完善项目申报、实施等程序,规范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公诉案件办理数(%

90

案件逮捕率(%

50%

质量指标

系统运行稳定率(%

=100%

时效指标

系统维护及时性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管理能力提升情况

=95

社会成本指标

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程度

=95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环境治理案件结案满意度

=9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案件办案率(%)

=85%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95%

生态环境公益活动参与人次(次)

=3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员工满意度(%

=95%

群众满意度(%

=92%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预算单位

徽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名称

设施维修经费

一级项目名称

资产运行维护费

二级项目名称

设施维修经费

项目类型

其他项目

资金用途

业务类

资金性质

一般公共预算

项目分类

新增项目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0.56

其中:中央补助安排


省级财政安排

10.56

年度绩效目标

通过绩效评价分析资产运行维护费的资金分配情况、使用及管理情况,单位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等程序,规范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公诉案件办理数(%

90

质量指标

系统运行维护率(%

=100%

时效指标

系统运行及时性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管理能力提升情况

=95%

社会成本指标

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程度

=95%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环境治理案件结案满意度

=9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案件办理率(%

=85%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95%

生态效益指标

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8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司法工作人员满意度(%

=95%

群众满意度

=95%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预算单位

徽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名称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本级)

一级项目名称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

二级项目名称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本级)

项目类型

其他项目

资金用途

业务类

资金性质

一般公共预算

项目分类

新增项目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14.00

其中:中央补助安排

114.00

省级财政安排


年度绩效目标

通过绩效全面评价分析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费及装备费分配使用及管理情况,单位进一步完善项目申报、实施等程序,规范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公诉案件办理数(%

=120

刑事案件办结率(%

=90%

质量指标

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举办及时性(%

=90%

检察官案件质量评查覆盖率(%

=92%

时效指标

绩效信息公开及时率(%

=9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人力成本占总成本率(%

=70%

社会成本指标

案件处理成本(元)

1万元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生态环境公益活动组织场次(次)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及时到位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95%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环境公益活动参与人次(人次)

=3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及时到位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员工满意度(%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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