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2.依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4.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罪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我院内设四部一室,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771.6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85.73万元,下降3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开支减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0.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771.6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85.73万元,下降3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开支减少。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24.27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49.53万元。
4.转移性支出0万元。
5.公共安全支出664.24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0.4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626.4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2.48万元,增长5.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底增加一名新考入公务员,人员经费以及公用经费增加;2022年交通补助纳入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因此住房公积金涉及的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4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持平的原因是2022年的项目经费支出与2021年的基本持平。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3.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培训计划。
2.公务接待费1.38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次数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8万元,下降7.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院现在车辆及时更新,大修维修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4.培训费1.32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与2021年同时受疫情影响,培训次数少。
5.会议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无会议安排。
6.机关运行经费88.4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05万元,增长0.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交通补助纳入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因此住房公积金涉及的人员经费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2022年无非税收入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1.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7.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03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059平方米,价值65.27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价值145.2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365.35万元。2022年度各单位(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231.23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空调、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一、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徽县人民检察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度省级分解下达我院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年度目标:1、加大对弱势群众和犯罪嫌疑人你、被告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2、促进我院开展普法活动;3、加强检察机关业务装备配置。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2022年1月下达到位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徽县人民检察院在执行中央转移支付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法》、《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组织实施,专款专用,未发现出现截留、挪用和违反合同约定支付等现象。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支出审批程序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经费支出与预算批复用途相符,且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年度目标:1、为了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办案水平。自身保障水平较弱,通过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和装备经费得到了较好保障,装备水平和队伍建设得到明显改善,网络系统和设备设施得到了升级改造。这些设备设施的运用,有效提高了办案、审案的效率和质量;2、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维持社会治安。有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了全县政治、社会持续稳定。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办理监委移送的审查逮捕案件、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2.审查逮捕、侦查活动监督等方面的业务工作。3.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开展《侵害贫困农民工权益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4.建设“绿色甘肃”,积极开展《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专项行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5.开展侦查监督业务培训工作。6.保障案件质量,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7.为全省脱贫攻坚贡献力量。8.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9.为城乡居民提供公共法律服务;10.加强普法宣传,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1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144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公共安全支出: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徽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表
2.徽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
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
徽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