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全面落实陇南市人民检察院生态检察涉砂专项巡查指挥令的要求,推动生态检察官制度走深走实,徽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开展生态检察涉砂专项巡查工作。

9月25日,徽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文革亲自带队,会同县水务局及柳林镇主要领导,对柳林镇内永宁河流域进行了专项巡查。
在对涉砂企业徽县某建筑有限公司巡查过程中,巡查组通过实地查看、询问调查等方式,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了全面核查。此次巡查旨在全面摸排非法采砂线索,确保河道采砂活动合法有序进行。同时,巡查组对永宁河沿途的水质、河岸线保护、河道内外卫生环境等情况进行了重点巡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相关部门立即采取措施,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王文革要求,生态检察官办公室需着眼于生态环境大局,构建一体化保护格局。要依托生态检察官工作机制,一方面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生态环境筑牢保护屏障,另一方面保障企业合法生产经营,努力探寻企业法治需求与检察工作的契合点。
生态检察涉砂专项巡查是我院积极履行生态保护职责、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生态检察官工作机制、“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为建设碧水蓝天新家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