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徽县检察院召开2024年度第九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研讨会。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文革主持,县委巡学旁听组应邀列席指导,院党组成员和各部室负责人参加。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部分章节、应勇检察长署名文章《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检察日报文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岗位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收获进行交流发言,张惠生进行了现场点评讲话。
巡学旁听组充分肯定了此次会议,认为县检察院党组对中心组理论学习高度重视,这次集体学习交流研讨会准备充分、主题鲜明、程序严谨、内容丰富、形式规范,突出特点是政治站位高、学习内容新、研讨交流深、成果转化实,是一次高质量、高水平的政治理论学习,取得了预期效果。
王文革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战略部署,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检察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检察环节得以贯彻落实。找准强化法律监督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巩固深化“四大检察”基本格局,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王文革要求,一要持续深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博大精深,需要持续深入学习、不断领会。要进一步创新学习方式,拓宽学习渠道,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全体检察人员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二要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检察工作成效,提高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认识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三要强化实践应用。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水平。在执法办案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