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生态检察官工作会议及生态检察官制度,推动《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检察院生态检察公益诉讼巡查指挥令》落地见效。近日,徽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文革带领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对辖区内尾矿库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进行巡查。

王文革一行先后深入徽县宏泰实业有限公司孙家沟尾矿库、徽县隆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厂尾矿库,全面了解摸排辖区内矿山企业经营及环境治理情况,重点围绕矿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是否到位、矿山生态修复及尾矿库闭库治理是否到位、行政监督管理履职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河道乱采乱挖等问题开展排查检查。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矿山企业加大“人、财、机”投入,加快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作进度,加大矿山尾矿库闭库治理力度,强化采矿权人“谁治理、谁受益”的意识,打造出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三位一体”的发展新格局。
下一步,徽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生态检察官办公室的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综合分析研判涉矿线索,找准涉矿突出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加大整治力度,全面修复补绿。同时,将加大矿山生态修复专项巡查和问题整改力度,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办理一批高质效涉矿案件,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初心,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为徽县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