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徽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4年度第五次党组中心组(扩大)会暨党纪学习教育交流研讨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文革主持,纪检组长杨金奎、党组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组织动员亿万职工积极投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部分章节、通报学习了市纪委发布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心组成员及各部室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收获进行交流发言。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杨金奎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辅导解读。
杨金奎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辅导解读,系统回顾党纪处分条例的历史沿革,深入概括新修订《条例》的鲜明特点,指出新修订的《条例》为新征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实现了党的纪律建设与时俱进。同时,结合自己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长期实践,运用案例,对新修订的《条例》常用条款和易违犯条款逐条讲解,使全院干警学习《条例》更加深刻。
王文革要求,党纪学习教育是我们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大举措,更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一要突出学习教育重点。学纪是知纪的基础,明纪是守纪的前提。要深刻领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大意义,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党纪学习教育思想自觉,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坚持逐章逐条学、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用好用活“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真正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悟、学有所成。二要结合岗位职责,注重学用相长。全体干警要围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等主题进行学习,结合当前的检察中心工作和个人岗位职责进行深入研讨,以学促讲、学用相长,在业务交流中不断提升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三要切实推动学习教育取得实效。要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坚持党纪学习教育和检察履职两手抓,结合“一域一重点”专项整治活动,融合推进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促进高质效检察履职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