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检察院,上周刚为我们调解了地界纠纷,新立了界桩,从根子上了结了我们两家多年的地界恩怨。今天又为我的事情开听证会,我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愿意认罪认罚!感谢检察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一定好好维护邻里关系,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检察听证会上说。

5月24日,徽县人民检察院在江洛镇龙头新村党群服务中心就一起因邻里地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及三起危险驾驶案拟作不起诉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文革主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侦查人员、律师、村干部参加,当地群众到场旁听。

听证会上,检察官就案件当事人基本情况、审查认定事实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及依据进行了充分说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介绍了案件来源、侦办情况,并对处理意见发表看法。李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就自己犯罪的原委进行了深入的自我剖析,并真诚认罪悔罪。随后,经过听证员发问、讨论、逐一发表意见,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对李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的决定。
“检察院‘上门听证+送法进村’以案释法,用我们身边发生的故意伤害、危险驾驶案件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效果太好了!让大家都知道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有利于当前乡村振兴的各项工作开展。”龙头新村村干部在听证会现场说。
江洛镇龙头村地处丘陵地带,人多地少,当地群众以农业为主,邻里之间因地界问题引发的矛盾冲突时有发生,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发生矛盾后,一方我行我素,另一方以牙还牙,怨怨相报,致使矛盾激化,诱发更为严重的刑事案件,存在严重的违法犯罪风险。同时,当地群众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用车载人、无证驾驶、危险驾驶等违法情形较为常见,检察院将故意伤害、危险驾驶两类案件公开听证会开到当地群众家门口,以案释法,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徽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群众事无小事”的为民理念,主动把矛盾纠纷化解融入社会治理大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检察听证会开到群众家门口,用群众身边的事教育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助推主动创稳行动落地见效,真正实现广泛联动公安、镇村等各主体参与,凝聚起诉源治理的多方合力,为我县社会大局稳定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