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徽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第七次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议,就学习优化营商环境及检察机关加强政治建设暨深化检察改革与理论研究工作进行研讨学习。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文革主持,全体党员干警参加。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市院《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法律监督十大行动实施方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陇南市关于落实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全国检察机关加强政治建设暨深化检察改革与理论研究工作推进会》精神。
与会干警围绕会议精神畅谈感悟体会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思路和工作措施。


王文革强调,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要坚定不移地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始终,把牢检察工作的政治属性,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要坚持能动履职,积极践行为民司法。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以高质量监督办案为核心,强化服务保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要落实落细责任,持续优化权力规范运行。加强“四大检察”办案规则的学习,落实好检察一体化运行机制,发挥检委会审核把关作用,落实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不断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