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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包案办理 零距离释法说理

时间:2022-08-02 10:02:2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7月22日,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文革对其办理的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通过反复向当事人释法说理、解忧纾困,成功引导双方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该案的成功办理,为我院做强民事检察工作,落实精准监督要求,提升案件质量作出了表率。和解现场,邀请了徽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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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14年申请人袁某向徽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2021年12月,冉小某的法定监护人冉某某向徽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袁某支付2019年5月至2021年5月抚养费共24000元。徽县人民法院进行立案执行。2022年6月,申请人袁某向我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请求对徽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的执行行为进行监督。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案件受理后,我院将该案确定由王文革检察长包案办理。检察长认真调阅了法院审判卷宗、执行卷宗,并积极听取申请人的监督意见。通过反复审查,认为该案不能仅以对法院执行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就结案处理。本案的被抚养人冉小某,9岁,因患有先天性脑瘫,就医费用巨大,生活无法自理,在袁某与冉某离婚后,冉小某一直由其母冉某照料,其父袁某至今未支付抚养费,婚生女未享有父爱关怀和经济支持,不利于冉小某的成长。检察长综合考虑案情和当事人的心理态势后,决定将工作重点放在对袁某进行释法说理,进而深层次地化解双方当事人的心理积怨上,努力促成双方和解,为冉小某争取抚养费,有效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王文革检察长从父母教育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理清职责清单,从道德、法理、情理角度反复向当事人做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由申请人袁某向婚生女冉小某支付抚养费20000元整。在检察机关的调解下,袁某和冉某还就冉小某成年前的后续抚养费问题达成一致并签订抚养协议,双方均表态在今后加强对冉小某的关心、关爱,呵护其健康成长,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检察官说法

该案系成功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的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坚持检察监督与促成和解并重,将检察职能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监督办案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有效节约司法资源,促进检察监督办案高质量、高效益发展,维护司法公信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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