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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生态,检察在行动——生态检察涉砂专项巡查进行时》

时间:2024-12-18 10:18:1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七督导组和省纪委监委第二督导组关于我市砂石设置的联合督导意见以及陇南市人民检察院生态检察涉砂专项巡查指挥令的要求,推动生态检察官制度走深走实,徽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生态检察涉砂专项巡查工作。

829日,我院召开了生态检察涉砂专项巡查工作启动会。会议深入学习了《陇南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对全市河道采砂工作开展联合执法检察的通知》《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陇南市人民检察院生态检察涉砂专项巡查指挥令,全面了解市院具体部署和要求,并结合本院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成立专项巡查组。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认识,明确重要意义。指出非法采砂对河流生态、行洪安全以及周边生态系统造成的严重破坏,明确检察机关在打击涉砂违法犯罪、守护生态平衡中的重要职责。二是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检察机关内部密切配合,形成一体化工作机制的同时,加强与外部行政机关的协作。与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共同打击涉砂违法行为。三是严格执法,确保工作成效。要求检察人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正确适用法律,确保涉砂犯罪得到应有的惩处;加大公益诉讼力度。对因非法采砂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要及时提起公益诉讼,要求违法者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确保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四是提升能力,加强队伍建设。要求检察人员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加强对涉砂法律法规、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学习,提高办理涉砂案件的水平和能力;在专项工作中,要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另外,我院主动与水利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等部门沟通,及时掌握采砂动态,明确砂石资源的管理职责和范围,为精准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提供有力支撑,确保砂石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生态保护任重道远,我们将持续打击涉砂违法行为,以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行动,为建设美丽家园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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