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行政检察、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协同配合,规范和推动涉徽县辖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7月31日,徽县人民检察院、两当县人民法院、徽县司法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办公室揭牌仪式暨《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法》会签工作在徽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徽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文革,两当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刚,徽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吕瑞社出席会议,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两当县人民法院、徽县人民检察院、徽县司法局三单位建立《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法》,是坚持把非诉和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为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提供制度指南。办案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要认识到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对主动创稳和平安徽县建设的深远意义。在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过程中,措施方法要得力,针对具体行政行为涉及的矛盾纠纷要适时邀请行政机关参与,妥善化解行政纠纷,避免行政争议案件久拖不决。在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同时,还要注重培育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拓宽群众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认识,为助力徽县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可行的法治素材和做法。
会议要求,涉徽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法的签订,对涉徽县矛盾纠纷化解发挥了联动作用,有利于实现案件事了人和,推动主动创稳工作走深走实。一要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抓行政争议源头要害,创新工作方法,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确保行政争议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二要加强协作配合。要定期召开交流联席工作会议,互通案件信息,交流工作开展情况,通过行政检察、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的协作与交流,进一步倒逼执法部门规范执法,推进涉徽县辖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有序开展,助力徽县法治政府建设与促进依法行政。
涉徽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办公室的成立和协作机制的签订,是两当县人民法院、徽县人民检察院、徽县司法局凝聚共识,充分发挥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复议机关的职能优势,最大限度整合司法资源,推动行政争议由终端法院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实践。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徽县人民检察院将本次会议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工作,深化法检司协作意识,促进“官”与“民”之间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纠纷解决在源头,共筑法、检、司推进涉我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