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徽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4年度第六次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思想专题学习研讨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文革主持,党组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

会上,王文革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并讲话,同时传达学习了《全省检察机关“忠诚铸警魂工程”实施方案》等检察队伍建设“六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履职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预防化解的事实意见》、周元检察长在市院党组扩大会上的讲话《勇立潮头 实干奋进 持续塑造新质法律监督力 为“五个新陇南”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中心组成员部分同志结合工作岗位就学习收获进行交流发言。
王文革要求,一是心中有戒律,行动才能有方向。要在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持续发力,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学习领会,紧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的学习贯彻,一体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执纪,不折不扣把党纪要求落实到检察履职之中,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以铁的纪律推动徽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党的纪律建设需要常抓不懈,党纪学习同样没有止境。要持续加强学纪知纪,推动《条例》学习不断走深走实。做到常学常新、以学促知要把学《条例》与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有机结合起来,掌握蕴含其中的新思想新观点新方法,不断强化对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规律性认识,始终保持推进自我革命的政治清醒,以党纪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三是全体干警要牢记遵守纪律没有特权。要从内心深处敬畏纪律、遵守纪律,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要把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与更好履职尽责紧密结合起来,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筑牢政治忠诚,锤炼更加高强的履职本领,更好扛起新时代检察机关的使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