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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反向衔接+公开听证”,助推行政检察监督履职

时间:2024-04-09 10:52:5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提升办案公开透明度,切实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做实做细,助推行政检察工作质效。2024年3月20日,徽县检察院对一起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并当场向行政机关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本次听证会由徽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建军主持,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和行政机关代表参加。

案情概况罗某某、张某某涉嫌危险作业案,刑事检察部门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在案件审查中,办案检察官认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存在监管不到位问题,遂按照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将该案件线索移送第二检察部办理。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审查认为,罗某某、张某某均系普通市场经营主体,二人理应按照营业执照范围守法、合规经营,但二人受利益驱动非法储存并销售汽油、柴油。以上案件的发生,暴露出徽县成品油经营市场存在监管漏洞,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场经营主体监管部门,存在怠于履行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管职责情形。

听证会概况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认定事实的证据、法律适用及案件争议焦点,行政机关代表围绕单位职责进行了说明。听证员客观、中肯地发表听证意见,一致认为检察机关通过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发现非法销售散装汽油、柴油的违法问题,及时监督行政机关整改,有效助推社会治理。同时建议行政机关加大宣传教育普法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让危险化学品远离家门。检察官对听证员的提出建议进行积极回应。

行刑反向衔接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徽县检察院深入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正是全面贯彻落实《意见》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新期待的具体体现。下一步,徽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行政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案件线索移送、受理、审查、反馈等工作,健全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形成徽县检察院内部“线索双向移送、结果双向反馈”工作模式,实现行刑反向衔接闭环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检察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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