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我们村自来水蓄水池跟前都成垃圾堆了,井盖也没盖,我们家都不敢用自来水了,也不知道这个事应该谁来管。”一位村民在民事直说固定说事日活动上说。

7月初,徽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文革指派第二检察部成立农村饮水安全专项监督办案组,联合徽县水务局对6个乡镇20余处村级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实地勘察,发现存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周边均杂草丛生,蓄水池、积水池、水源地等被泥沙掩盖,长期被污水浸泡,蓄水池井盖移位、未上锁等现象,村民生活饮用水安全无法保障,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7月28日,在经过一个月全面充分的调查取证、走访相关行政机关,明确监督依据和监管主体后,徽县检察院召集徽县水务局、高桥镇、嘉陵镇、大河镇、麻沿河镇、银杏镇、榆树乡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就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不规范案件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检察长王文革主持,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代表应邀参加。

听证员
听证会上,王文革首先明确了召开此次听证会的目的和意义,并阐明了听证会需要解决的问题。随后,办案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阐释了检察机关履行公益监督职责的有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实地调查取证情况,提出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指导、管理和监督职责,加强基层饮水工程管护人员的技能培训,及时排查解决安全隐患,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各行政机关代表分别说明了情况。听证员围绕听证焦点向行政机关进行提问,经充分评议达成一致意见,认为检察建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体现了检察机关守护公共利益的担当作为,并希望检察机关能持续跟踪监督饮水安全工程的管护,建立协同联动机制,畅通举报渠道,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进规范化管理。徽县水务局负责人表示将常态化开展执法活动,通过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其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徽县水务局、高桥镇、嘉陵镇、大河镇、麻沿河镇、银杏镇、榆树乡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
听证会后,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的共同见证下,徽县检察院向被监督行政机关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被监督行政机关均表示,对检察建议全盘接受,对听证员的意见高度重视,将采取有效措施,将严格按照检察建议逐条整改,持续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工作,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现场勘查照片

徽县检察院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跟进整改情况,督促行政机关积极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各项措施,形成各部门联动工作格局,助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共同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