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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检调对接促和解 检察听证赢公信

时间:2023-05-15 16:41:4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更好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陇南民事直说“1234”工作法在检察工作中的积极效应,2月份以来,徽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因邻里宅基地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再三调解,促成了刑事和解,实现了检察工作与调解工作无缝对接。

此案因邻里宅基地纠纷引发矛盾,久而久之,双方积怨成疾,大打出手,引发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哈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徽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并未简单的“一诉了之”,而是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想方设法化解矛盾,多次到现场仔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深入知情农户了解详情,并向双方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功夫不负有心人,本案终于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协议。为彻底消除矛盾根源,促成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检察官又一次邀请镇、村、社干部到现场调解宅基地纠纷,经过一番努力,结果却不尽如人意,但承办检察官一心一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精神值得肯定、赞扬、学习。

图片为增强检察办案的透明度和公正性,4月25日,徽县检察院就该案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基本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及拟作出不起诉意见向与会代表进行了充分阐释,全面阐明了不起诉的理由及法律依据。辩护律师阐述了案件当事人法定以及酌定从轻、从宽处罚的理由,侦查人员、听证人员当场发表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其作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并一致认为徽县检察院坚持“群众事无小事”的为民理念,没有就案办案,而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扬了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我县社会稳定贡献了检察力量。

本案的办理,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维护了检察机关实施和运用法律的公正性、公开性和客观性,同时也彰显了检察机关在倾情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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