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挥民事检察职能 依法助力农民工讨薪维权
近日,徽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对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依法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共计3万余元。

2021年3月份,被告冉某承包了建造工程,雇佣原告罗某等5人提供劳务,约定工资为150元/日。同年7月份工程完工,被告向原告等人支付了部分工资,尚欠原告罗某工资4500元、唐某工资9900元、张某工资7350元、李某工资7650元、陈某工资1950元未支付。原告等人多次向被告索要,被告一直推诿、敷衍原告等人。2022年1月10日,原告罗某等人向徽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1月12日,徽县人民检察院向徽县人民法院发送支持起诉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22年1月26日,徽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徽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人向原、被告双方就支持起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同时说明要求被告支付劳动报酬的合法性。在法院、检察院共同努力下,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群众利益无小事,依法办理欠薪案件,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徽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助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助力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工作部署,采取更多务实举措,引导弱势群体在法律框架内用法律武器进行理性维权,切实帮助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不断增强农民工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