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上午,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徽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情况反馈会议召开。巡察组副组长赵飞、县监委委员马德强一行出席会议,徽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礼平主持会议,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5月31日至6月1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徽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县委巡察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紧盯徽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职能责任,通过听取专题汇报、开展个别谈话、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等形式,深入了解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开展情况,扎实开展政治巡察,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赵飞同志通报了反馈意见,他指出,检察院党组班子自觉服务配合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并在做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等“六项重点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机关党建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整改。同时赵飞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树好形象,引导党员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党的建设工作水平。
二要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党组要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存在的廉洁风险,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廉政风险全面排查防控,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经常性的开展廉政约谈,加强警示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要提高认识,正确对待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并把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通过落实整改,促进各项工作更好开展。


马德强同志对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巡察整改意识和行动自觉。二是坚持以巡察问题为导向,坚决做到真改实改,做到人人有分工,人人有任务。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坚决防止问题变异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王礼平同志代表徽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作表态发言,一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全盘认领整改清单。要统一思想,站位全局,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
二要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全力破解整改难题。要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问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三要抓好结合,强化引领,全面转化整改成果。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与院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注重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机制,推动徽县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徽县检察院立即召开了县委巡察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对巡察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责任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