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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3】徽县检察院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办实事活动

时间:2021-04-01 17:22:1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学习教育环节

绝不是为学而学

而是要聚焦“办实事”

最终转化成为民服务的实践成果

为进一步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徽县人民检察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投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民营企业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办实事活动,为民营企业解忧纾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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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组先后深入徽县益农磷肥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恒佳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中小微民营企业,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员工权益保障情况、企业涉法涉诉等情况,并对上一次走访企业发现的问题解决落实情况进行了回访。在徽县益农磷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负责人谢小军向检察长王礼平提出了诉求,王礼平在听取诉求后表示,将及时协调并跟踪落实,同时要求益农公司合法合规有序进行生产经营,与检察机关勠力同心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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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徽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中心大局,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服务民营企业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千人进万企”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活动,组织检察干警走访本地大中小微民营企业,收集企业反映的各类问题线索,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和事项,快速分流到相关业务部门,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抗诉、纠正意见等措施,及时办理,限期办结,书面回复;对“融资难”“执行难”等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沟通有关方面协调解决;对重点案件和事项,采取院领导挂牌督办的方式,加大办理力度,共挂牌督办9件,该9件问题线索已逐项清零、全部办结,办理结果反馈涉事民企。 同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认真落实最高检涉民企案件“11条意见”和省院“慎捕慎诉”实施细则,依法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犯罪,不捕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2人、不诉7人,提起公诉影响非公经济犯罪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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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检察院将着力对思想“再充电”、精神“再补钙”、工作“再加油”,通过不断加强与民营企业的联络,对民营企业的保障、监督和服务,全心全意为民营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和困难,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让民营企业家能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真真切切把为民办实事办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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