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有我们;
服务中心大局,有我们;
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有我们;
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我们;
……
我们就是,刑检人。
这是我们的答卷,请您验收!


依法惩治各类犯罪
全年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67件132人,经审查,批捕42件81人,不批捕25件5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38件195人(上年度积案6件9人),经审查,起诉84件123人,不起诉49件60人,改变管辖3件7人,期末未结2件5人。

尽职尽责强化法律监督
监督撤案1件,纠正漏诉3人,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人,提出抗诉2件,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6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6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研究重大案件4次。对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1人,办理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案件4件。

严打新型犯罪
在集中打击整治非法集资、非法高利放贷、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的专项活动中,与公安等相关部门共同综合实策、精准发力,构筑起打击新型犯罪的“新高墙”,共织防护网。2020年共起诉9人。

检察听证,以公开促公正
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提高不捕、不诉案件的公开性、公正性和准确性。2020年开展公开听证会11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值班律师40余人次参加。

“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走访企业100余家,院领导挂牌督办、快速解决困扰企业发展难题4件,针对金徽酒业二维码被连续盗扫领红包案件,发出检察建议,成效明显;从宽从快办理优化营商环境案件,起诉10人,不捕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2人、不诉5人;积极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化检企协作,保障企业发展。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2020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已办理案件120件143人,适用率86%。所有案件均有值班律师、辩护律师参与,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协作与配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往事作序、来日为章。2021年,徽县检察刑检人以办案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用更加奋发的精神状态,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正铆足了劲在新的征途中彰显检察担当、展现检察智慧、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