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2021年度县管领导班子及科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的通知》,徽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被评为“优秀领导班子”。

2021年,徽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及其常委的有力监督下,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以“政治坚定、班子团结、司法规范、业绩优异,队伍优秀、作风优良”为工作思路,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以争先创优为抓手激发活力,凝心聚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
此次领导班子被评为“优秀领导班子”,既是对院领导班子各项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今后开展好各项工作的极大鼓励和鞭策。一年来,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和强烈的使命担当,聚焦主责主业,践行司法为民,主动服务发展大局,为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贡献检察力量。
下一步,徽县人民检察院将在成绩中总结经验,把荣誉转化为干事创业的激情,把握新形势、担当新使命、开启新征程,永葆对党的无限忠诚,以昂扬奋斗的姿态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