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全县高风险金融机构化解工作,积极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近日,徽县检察院成立“高风险金融机构化解工作”公益检察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对全县高风险金融机构开展进驻式检查。

在徽县信用联社,徽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文革一行同联社负责人等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信用联社理事长对全县不良资产处置情况的说明,详细了解了清收处置工作面临的风险、困难和问题。王文革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出发,从尽快化解金融风险的迫切需求出发,要求信用联社主动担责、自我加压,逐条梳理工作任务,逐项制定可行措施,确保不良资产清收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王文革强调,要加强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清收处置不良资产工作中的法律监督作用,对有案不查、有案不立的坚决立案监督,对案件线索的办理及时跟进监督,对违法发放贷款、骗取贷款、贷款诈骗等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确保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果。

工作专班还对全县信用联社营业部及各乡镇信用社的不良资产开展了“逐户逐笔”审查,并强调联社内部要对不良资产开展责任倒查,对发现的问题不隐瞒、不包庇、及时整改落实挽损,对发现的违法犯罪问题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以管控风险苗头,提高抗风险能力。
组织开展此次高风险金融机构化解工作公益检察专项行动,旨在通过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努力实现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督促相关案件线索及时查办、促进金融机构合规合法运行“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徽县检察院将牢记初心使命,一如既往服务中心大局发展,为全县经济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