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将“河(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助力水域环境保护取得长效。7月12日,徽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水务局,到嘉陵江徽县段开展巡河工作,嘉陵镇主要负责人一同参加。

本次巡河重点围绕河道沿岸是否存在“四乱”问题,是否存在非法采砂、非法垂钓现象,是否落实汛期防汛措施及暑期防溺水措施进行了巡查,并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开展了检查。
巡河中,徽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文革强调,嘉陵江沿途峡谷幽深、山川秀美、景色秀丽,拥有众多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是漂流、休闲的好地方。但是进入汛期后,天气变化多端,水情情况复杂,加之嘉陵江浪大水急,水域岸线面广,水流多变,部分沿江群众和游客缺乏安全意识,到不安全区域垂钓、嬉戏、游玩,存在安全隐患,沿河乡镇要严格落实河长责任制,一是要加大防汛防溺水宣传,在危险区域设立警示牌,及时发布防汛信息,确保信息畅通。二要落细落实防汛工作措施,加固危险堤坝,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安全度汛;二是要加强对河道的管理保护,对破坏水域生态环境行为以及危及游客自身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予以制止。
下一步,徽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进一步落实和县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的协作机制,努力推进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水行政执法合力,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共同守护徽县“一江五河”流域河畅水清。